基金的发展历史

基金的发展历史

历史上最早的基金成立于1822年,由荷兰的威廉一世(King William I)发明,之后流传到苏格兰,并在那里得到发扬光大。苏格兰人非常节省,不愿意把钱花在零散购买股票而带来的高昂佣金上,他们认为节省的钱可以买到更多的基金。

共同基金后来又传到了美国,但是,直到19世纪才真正兴旺起来。那时,共同基金被称为“股票信托”(stock trusts)——最早的记录是1889年发行的纽约股票信托。股票信托在20世纪20年代流行起来,并改名为“投资公司”。

美国本土第一只真正的共同基金是萧路姆斯赛利斯基金(Shaw-Loomis-Sayles fund)。它成立于1929年11月,也就是在股市大崩盘后的几周。由于基金生不逢时,以至于基金净值一路下跌,直到1932年才触底。到了1936年,当经济萧条尘埃落定时,全国近半的投资公司已经濒临倒闭。

投资者从中得到了一个很重要的教训:股市下跌,基金也难逃一劫。这一点直到今天都仍然适用。即使是华尔街最优秀的基金经理都无法在大熊市中保护你,无论是在1929年、1972~1973年、1987年、1990年或者将来可能出现的2000年、2010年、2020年的萧条时期。无论是你自己投资股票,还是交由专业人士来打理,面对熊市都在劫难逃。

1940年,也就是1929年大萧条后的第11年,美国国会通过了《1940年投资公司法》(Investment Company Act of 1940)。这个至今仍然沿用的法案规范了共同基金的运作,它要求每一只共同基金都必须将投资和运作的细节告知投资者,这样投资者可以很明确地知晓该基金的性质,以及他们所需要付出的费用等。

每个在美国登记的共同基金(目前超过6000只)都需要将它的投资策略、风险水平等公之于众。它要解释如何来进行投资,要揭示它的投资组合、前几大投资标的及其持有份额。它还需要公布基金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和其他销售费用。它需要就前几年的盈亏情况做出说明,让投资者明白它的历史表现到底是好是坏。

除此之外,共同基金还需遵守严格的投资规定,比如,单股的持有比例不得高于5%,以达到分散投资、降低风险的目的。

同时,美国证监会保持日常监管,使基金管理人自律,不违反条例。总的来说,美国共同基金业的自律性较高,与监管机构也保持着比较良好的沟通。

最近,在证监会的支持下,很多基金开始减少宣传单中的官样文章和法律术语,很少有投资者会去看这些,本来只是政府的规定,这些内容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,而且这些印刷品的成本都是从基金财产中扣除的。该行动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尽可能地理解整个产品,而不是提前去商学院学习。如果该活动成功的话,基金公司和投资者都将从中受益。

20世纪60年代晚期,沉寂了很多年的共同基金又开始进入公众的视野。在此期间,基金销售人员变成了老师、店主、文员等,他们利用周末或晚上的时间做兼职的基金销售。但这导致了一个很糟糕的结果,很多普通人购买了基金,但却是在错误的时机,当时正值1963~1973年,股市经历了自1929年大萧条后最严重的一次熊市。在这次熊市中,一些共同基金下跌了75%,又一次证明了持有基金一样会有风险。投资者惶恐地赎回基金,亏损离场,把现金都存入银行,发誓再也不轻信基金销售人员的鬼话了。

此后,十年之内几乎很难再让投资者购买基金产品。即使是业绩表现好的基金,也无人问津,优秀的基金经理发现很多便宜的好股票可以买,但是没有投资者的资金,他无从购买。

当股市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繁荣的时候,基金业也跟着繁荣起来。这期间共成立了5655只基金,在过去的两年中就成立了1300只基金,几乎天天都有新的债券基金、货币市场基金、股票基金成立,加盟到已有的2100只股票基金中。照此发展速度,很快这个市场上股票基金的数量将会超过股票本身的数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