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资者保护法应运而生

投资者保护法应运而生

当投资者购买股票、债券或共同基金的时候,已经承担了足够的风险,不能再承受被虚假信息误导或被欺骗的风险。投资者应当像零售店里的顾客一样,不受欺诈、炒作和劣质商品的伤害。

当你买夹克的时候,希望它就是售货员所说的这种夹克,是由标签上的材料制成的,你希望支付的是公道的价格。这就是为什么政府要颁布公信广告法。你买股票的时候,必须了解公司的业绩是不是像它公告的那样好或那样差,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不是可靠,以及你的回报从总体上说是不是和投资相匹配。这就是为什么政府需要通过严格的法规,规范股票经纪人、交易商、共同基金、职业基金经理、企业高管以及公司本身的行为。

大萧条之前,很多保护措施根本就不存在。公司不需要提交详细的报告,它们什么都不说,把问题掩盖起来不让投资者知道。那些提前知晓关于公司发展的正面或负面消息的人士,也就是所谓的内幕人士可以在消息公布之前买进或卖出股票,从这种“内幕交易”中获得高额利润。内幕人士在理论上不赞成内幕交易,但很多人还是照做不误。

1929年大崩盘之前,强盗式资本家及其朋友为了自己的利益左右股价可谓司空见惯。他们知道如何操纵市场,让市场对自己有利,牺牲大众的利益,诱使他们先低价卖出股票,然后又以畸高的价格买进同一只股票。

很少有投资者会费尽心思去详细了解自己持股的公司,因为投资者知道,股价波动与公司的基本面关系甚微或者毫无关系。相反,投资者们费尽心机想弄明白要把赌注押在哪一边——这是不可能的,除非你是内幕人士。那时候买股票就像和普瑞斯玩扑克,普瑞斯可以看自己的牌,你却要蒙上眼睛。他们应该在股市上黏贴标签:自负投资风险。

大崩盘之后,议会举行了关于华尔街各种诡计的听证会,然后由政府介入加以阻止。当时成立了一家叫作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的机构,负责制定法律,惩罚违规者。SEC的出色工作赢得了世界的赞赏,某些股票市场不可能像美国的股市那样公允诚信,因此这些股票市场会牺牲小投资者的利益。

华尔街还有很多缺陷,你还是可以听到关于内幕交易的情况,但是,现在的犯罪者一般都难逃法网。公司员工(从高管到信件收发员)在知晓即将发生影响股价事件的情况下买卖股票属于违法行为。朋友、亲戚、银行经理、律师,甚至在厕所里偷听到内幕消息的人,都不得利用内幕消息牟利。SEC对这一点规定得相当严格。

假设你是波音公司的副总裁,你刚听说中国同意购买500架新的大型喷气式客机。你的第一反应是冲到电话前面,指示你的股票经纪人买进5000多股波音的股票,但是你不能这样做。你甚至不能打电话让你的妻子/丈夫、女朋友/男朋友、孩子、孙子、阿姨、叔叔、表兄妹或壁球搭档买进波音股票,因为这将构成内幕交易,你可能会让这些人陷入一系列的犯罪。

人们进行内幕交易这样的事情是怎样被发现的呢?交易所和SEC有自己的警察和侦探监控股票的交易模式,一旦出现金额不正常的买进和卖出,立即发出警报,调查组立即开始行动调查是谁在交易。一旦发现这位大买家或大卖家和公司有任何关联,或者和交易员有任何关系,他们将四处调查,搜集足够的证据提出指控。

SEC还要监控公司、经纪行、共同基金等向公众披露的所有报告、报表和其他信息。公司必须每三个月发布一份关于其发展的简报,每年发布一次更详细的年报。公司必须披露所有的事实,不得有任何虚假信息。否则,公司会被罚款,公司高管或董事将被送上法庭。

公司的高管或董事在任何时候购买公司的股票都必须立即知会SEC,同时向公众做出相应的披露。这非常有助于公众了解这些内幕人士如何处置自己的投资,因为他们参与了公司的日常事务。如果几名高管或董事同时卖出股票,那就是他们不看好公司的前景。另一方面,如果他们大量买进,那就是他们非常看好公司的前景。

交易所要接受内部的合规部门以及SEC的监控。这些人就是股市的警察,他们负责监控交易大厅和计算机,寻找可疑行为。